小编丁丁 发表于 2024-5-8 14:32:47

2024咸阳市中心医院补充招聘公告(75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规定,现将剩余的75个招聘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7日至2006年3月6日期间出生),其中:副主任医师报考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3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主任医师报考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3月7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咸阳市校园招聘硕士研究生计划一览表》《咸阳市校园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计划一览表》的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2)。在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计划中,专业为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的,该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下所属的单个专业均可报考;专业名称加括号限研究方向的,仅限括号内的二级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专业可以报考。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等在服务期内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咸阳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xy120.net/)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参加校园招聘会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每人只能报名应聘一个招聘岗位,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同时应聘我市多个招聘岗位的,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招聘会名称:西安医学院2024届毕业生第二场春季现场招聘会。
招聘会时间:2024年4月26日 8:00-12:00 。
招聘会地点: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2)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2份,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提交1份)。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届毕业生(尚未毕业)需提供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各类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4)。
(6)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中专业名称加括号限研究方向的,应聘人员还必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的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也可增加笔试环节。具体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选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如开展笔试,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如不开展笔试,考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并列的,按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确定排名顺序,如仍相同时,比较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中心医院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中心医院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及拟招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人社局为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印发备案函。咸阳市中心医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凭备案函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校园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考核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现场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教材和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招聘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校园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如未在2024年9月30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各类资格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9-3328889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 咸阳市校园招聘硕士研究生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 咸阳市校园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3 应聘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4 个人承担书.doc
咸阳市中心医院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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