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延安志丹县招聘专职讲解员公告(6人)
为提升文物宣教水平,加强讲解员队伍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县文物管理所讲解岗专职讲解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志丹县文物管理所讲解岗专职讲解员6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红色文化和讲解工作;
2、志丹户籍(2024年1月1日前户籍在志丹县)或志丹县生源;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6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出生);
4、男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女身高在160厘米及以上;
5、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6、普通话发音标准,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言谈举止大方得体,形象气质较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 (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组织开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志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idan.gov.cn)、志丹融媒等平台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自行在志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idan.gov.cn) 下载《志丹县公开招聘专职讲解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粘贴近期二寸彩照),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2024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所需证件及资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进行身高测量,审核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如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到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317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必须持有准考证,未持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请予妥善保存。
7.报名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和县纪检监察等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笔试的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参与。
1.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应对能力及综合素质、才艺表演等。满分100分。
(3)评分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由第三方机构委派7名评委根据应聘者面试情况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分数平均值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根据公开招聘数量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笔试;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总数但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可适当放宽比例。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公共文化基础、中国共产党党史等知识与相关岗位所需求的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
3.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列顺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时,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递补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度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对确定的拟招聘对象公开向社会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替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3.自愿放弃的;
4.因其他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
(六)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文旅部门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志丹县文物管理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合同签订后向人社、财政等部门报送人员名册进行备案。
四、招聘人员待遇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属县政府出资购买的服务岗位,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不纳入延安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综合监管平台管理。实行合同制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在合同履行期间违约的,按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二)薪酬待遇
1.福利待遇:参照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系统聘用制讲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延政办发〔2023〕15号)执行(不含住房公积金),具体如下:
①讲解员薪酬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能上能下、动态管理。
②工资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和正常晋档补贴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每月岗位等级工资标准为2800元,每晋升一个等级,岗位等级工资增加500元(初级讲解员不享受晋级补贴)。享受正常晋档补贴,凡年度考核合格者,从下个年度的元月起,正常晋档补贴增加100元。
③讲解员工资总额的50%为基本工资,50%为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具体考核评定标准由县文物管理所制定,根据讲解员出勤、日常考核等情况按月发放。
④专职讲解员共分六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初级讲解员)。其中特级占文管所讲解员总数的5%左右,一级占比15%、二级占比30%、三级占比30%、四级及以下占比20%左右。在高等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低等级讲解员可以高职低配占用高等级岗位。
⑤等级晋升:试用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可晋升为初级讲解员,初级讲解员工作满一年可晋升为四级讲解员;连续三年具备四级讲解员资格的,可申报参加三级讲解员的等级评定;连续三年具备三级讲解员资格的,可申报参加二级讲解员的等级评定;连续四年具备二级讲解员资格的,可申报参加一级讲解员的等级评定;连续五年具备一级讲解员资格的,可申报参加特级讲解员的等级评定。等级晋升的评审工作一般每三年开展一次。
⑥在签订聘用合同后,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的标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五大保险中属单位应当承担部分列入财政预算,属个人应当承担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⑦参照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的标准享受夏季降温费和冬季取暖费。享受工会相关待遇。可同时参加文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2.讲解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可办理转岗手续。转岗后,不占用专职讲解员岗位,继续享受原岗位等级工资,不享受正常晋档补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3.所聘人员达到转岗年龄前,必须专职从事讲解工作,专人专岗,不得抽调至其他岗位。招聘人员若脱离讲解员岗位,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五、纪律要求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出现违规违纪、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911-6622223(志丹县人社局)
附件:志丹县公开招聘专职讲解员报名表.docx
志丹县招聘专职讲解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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