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庆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生9人公告 ...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渝中区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渝中区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教师资格证书,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在报名时取得英语专业四级以上合格证书。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事业单位招考”专栏(以下简称“渝中区招考专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0:00。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具体教室详见现场展板)。
(三)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资格查审合格者,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5月25日上午,地点在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具体时间及地点报名后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考核总成绩及拟签约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公布,并于5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招考专栏”(网址:http://www.cqyz.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考试考核当天,拟签约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务必提前备好。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渝中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渝中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渝中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将对未来报考渝中区事业单位产生不利影响。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渝中区招考专栏”(网址:http://www.cqyz.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渝中区教育系统服务满6年,方能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相关规定。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相关要求,并遵照执行。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yz.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四)报名、考务咨询电话:渝中区教委,023-63835424;渝中区人力社保局,023-63765137。
(五)本公告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渝中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附件1:重庆市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附件4: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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