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晋园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权属子公司招聘32人公告 ...
福建晋园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园发展集团”)系晋江市属一级国有企业,致力于成为集“开发建设、产业金融、综合运营”于一体的综合性投资发展集团,布局“开发建设、综合服务、产业金融、资产运营、创新孵化、保税+”六大业务板块。集团总资产规模210亿元,净资产105亿元,营业收入10亿元,信用评级AA+,下设9家专业二级子公司、35家项目公司,投建项目34个(总投资220亿元),涵盖产业综合体、标准厂房、租赁性公寓、产业引导基金、产业服务平台、市政配套、产教城融合等投资项目,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与深圳、四川、河北、辽宁等多地开展业务合作,不断开拓全国市场。因工作需要,晋园发展集团权属子公司拟公开招聘32名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条件工作的人员。
(三)学历学位条件
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为大专及以上毕业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四)专业条件
附件1所示的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附件2)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若其第二学历(位)符合上述学历学位认证要求,则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职位表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福建晋园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辅助人员薪资福利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由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及人才资信认证、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起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入口:https://hxks.hxrc-app.com/content/recruit/show?id=408,报名人员进入报名入口后直接点击公告右上方的报名菜单直接提交报名即可。联系人:0595-82661053施小姐(中国海峡(晋江)人才市场)。
3.需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文档: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本人近期1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最新版本的且必须在有效验证期内)扫描件、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及其评审表或批文)、所报岗位要求的党员证明信。
(2)2024届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可持高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等资料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必须在有效验证期内)先参加资格初审,若无法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则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3)属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扫描件。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扫描件。
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所招岗位要求具备工作年限和经验的,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劳动合同或加盖单位章的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等佐证材料,以上证明均须具体到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证明上传到“其他”一栏;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工作经历和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面试,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及人才资信认证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通知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对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综治证明,发现违法、违规及其它不宜聘用事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合格者进入“人才资信认证”环节,该环节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省人才资信认证中心对体检合格者进行人才资信认证。
(1)审查项目:身份信息核查、教育背景核查、网贷风险核查、信贷风险核查、不良记录等。
(2)资信审查中发现报考人员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报备相关诚信记录部门备案。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海峡考试网予以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侨乡人才网、海峡考试网同步发布,招聘公告以侨乡人才网、海峡考试网为准。
2.聘用人员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福建晋园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福建晋园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权属子公司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docx
福建晋园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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