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政协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万安县政协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3.坚持与单位发展相匹配的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安全观念和组织纪律性。
3.具有法定驾驶资质,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近五年内未发生过负次要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反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行为。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酒驾、醉驾记录的;
4.有吸毒史的;
5.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身体存在明显纹身的;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9.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不宜列入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要求
招聘人数
岗位性质
1
司机岗
1.高中(含中职)及以上学历,万安户籍。
2.年龄:26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84年6月3日-1998年6月3日(含)。
3.专业不限;
4.获C1以上驾驶资格,8年以上驾龄。有退役军人、交警(辅警)从业经验的,驾龄可放宽至5年。
5.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工作抗压能力;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1
专业技术人员
三、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初筛、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确定人选、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万安县行政中心402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万安县政协办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征信证明。
(6)退役军人、交警(辅警)从业经验证明。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4.注意事项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岗位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未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或报名资料不全者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县政协办根据《公告》要求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反映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后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选,本次笔试最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分笔试和实操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模拟机考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驾驶安全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事故的分析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得分90分以下(不含90分)的,取消实操资格,应聘终止。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2.实操
(1)入闱实操人员的确定。参加笔试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试人员全部进入实操。
(2)实操内容包含驾驶技能、驾驶习惯等。
(3)采取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汽修专业毕业的在实操最终得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
(四)考察和确定人选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职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最终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交警(辅警)从业经验人员优先,如从业经验均一致,从业时间长者优先)。考察组对入闱考察人员进行考察。
2.确定人选。列入考察人员成绩不分先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聘用单位最后确定聘用人员。
(五)体检
考察通过确定人员名单到指定医院进行,原则上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有关体检要求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工作岗位的,取消考察资格并按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补录。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万安县政协办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万安县政协办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七)聘用
1.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
2.聘用。实行聘期考核制,聘期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按合同规定予以辞退。
(八)其他事项
1.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咨询万安县政协办,电话0796-5701007。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万安县政协办负责解释。
附件1:万安县政协办公开招聘报名表.xlsx
万安县政协办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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