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平延平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延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用工单位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含直属事业单位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招聘岗位1.岗位人员性质:劳务派遣人员。2.岗位职责:负责办理中心有关业务。3.工作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应聘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德。(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3)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2.具体要求:(1)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普通话标准,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认真履职尽责,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工作任务,能够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曾造成不良影响的。四、报名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6月27日下午15:30。2.报名地点: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延平分公司(延平区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1单元五层)。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8870671。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简历请粘贴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以上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报名者应确保合法有效。五、面试由用工单位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组织面试,通过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评估,择优聘用。1.面试时间: 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2.面试地点:延平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延平区八一路439号)。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8830156。3.面试后,入围的应聘人员须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自行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费用自理。友情提醒:参加面试请着正装,切勿迟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面试的由应聘人员自负责任。六、人员关系、工资福利1.聘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延平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延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试用期2个月,服务期两年。聘用人员需在约定时间内,到用工单位上岗。2. 薪资待遇按《南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参考标准》等文件执行。试用期工资1810元/月(参照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正式聘用后,享受五险一金,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工资2300元/月,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工资2200元/月,其他学历的工资2100元/月。3.除特殊情况外,用工单位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正常放假。4.加入用工单位工会,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七、其他事项1.本次招聘活动由本公司组织。工作人员招到后,本公告自动失效。2.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本公司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为准。3.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归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延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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