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企业介绍青海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属全资国有企业,是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是一家为我省中小企业、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咨询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2018年、2021年连续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被认定为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工信部),2023年被认定为青海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青海省知识产权贯标备案单位和青海省清洁能源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多次荣获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服务贡献奖”“发展成就奖”和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先进集体奖”。
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985”、“211”一本类本科院校,研究生学历优先录用)全日制理工科专业2人。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认同公司文化理念。
3.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抗压能力,责任心和原则性强,有良好的执行力及职业素养。
4.年龄35周岁以下。
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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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流程及试用期薪酬待遇
01 投递简历
简历投递年度内有效,有意应聘者请将《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及岗位相关资格证书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22128647@qq.com,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简历投递仅接受邮箱投递。投递简历后一年内未收到通知者,视作报名申请未通过。
02 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所学专业、基本条件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甄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03 笔试面试
根据面试及笔试成绩择优选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需在三甲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04 录用
综合考虑面试、笔试、体检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并办理入职手续。
05 试用期薪酬待遇
试用期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其他
(一)不予招聘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其他单位开除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其他单位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往年省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国企工作人员或因执业失信行为列入“黑名单”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信息及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经核查与事实不符,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三)每人简历投递限一个岗位,多投无效;未按要求上传材料视作简历投递无效。
(四)本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本公司公开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若通过非法渠道参与招聘者,产生任何情况后果自负。
(六)招聘日期截止至2024年8月9日。
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苗老师
联系电话:18697299610
公司地址: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36号科技创新中心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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