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丁丁 发表于 2024-9-4 21:19:21

九江瑞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公告

根据瑞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执法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全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瑞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领导下,由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
计划数
备注
1
执法辅助岗
1
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服务期不少于3年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2.男性、身高170cm以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户籍要求:需瑞昌籍或夫妻一方为瑞昌籍;
4.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刑事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干部、企业员工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地址
瑞昌市政府网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26日—8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瑞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大楼七楼)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是瑞昌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
4.《瑞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打印件);
5.个人简历一份
6.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瑞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面试和考核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7.报名统一收取报名费50元/人。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于通过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发放。《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由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语言表达及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由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昌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录用情况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八、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瑞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瑞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经瑞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同意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每月工资3200元,绩效性奖金500-800元/月(年终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其他福利待遇与大队其他聘用人员同等。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缴纳社保与公积金。
九、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瑞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有
联系电话:0792-4212439(交通执法大队)
0792-3606100(瑞博人力)
瑞昌市交通运输综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8月26日
附件下载:
瑞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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