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白山抚松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为补充警务辅助力量,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等规定,抚松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0人。现公告如下: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三)具有白山市常住户口(常住户口落户时间以2024年9月23日为截止日期);
(四)年龄要求,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3日至2006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及资格条件等见附件1《抚松县公安局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抚松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抚松发布”“平安抚松”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8日9:00至9月30日14:00。
3.报名地点:抚松县抚松镇东顺城街18号(抚松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4.报名要求:考生应以本人已取得的最高学历报名。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辅警。
5.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过程中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本人须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填写完整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小二寸白底照片的《抚松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4)毕业证;
(5)个人信用报告;
(6)具有优先招聘情形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2份,大专以上学历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人员确定:报名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抚松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抚松发布”“平安抚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详见附件3;
4.参加体能测评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
(四)笔试
1.笔试人员确定: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
2.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应及时关注并登录http://113.249.157.217:48112/examinee/fsga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及地点:抚松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抚松发布”“平安抚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黑色碳素笔等物品参加考试;
4.笔试方式及科目: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设及格分数线;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的笔试成绩在抚松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抚松发布”“平安抚松”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关注和查询。
6.注意事项:
(1)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缺一不能参加考试,考生自备黑色碳素笔等物品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并列的,具有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优先条件可以累加,如:符合2个条件的优于1个条件)。不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或优先聘用条件相同的,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学历层次相同的,在体能测评环节中长跑成绩好者优先。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在抚松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抚松发布”“平安抚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3.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本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组织体检部门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统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本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
(七)公示
1.经过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抚松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抚松发布”“平安抚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拟聘用的辅警与抚松县公安局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辅警每人每月(含试用期)工资数额为255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结束后,实习期满评定辅警层级并落实辅警层级工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享受第十三月工资,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辅警总成绩在招聘工作结束后1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履行相应招聘程序;
(五)招聘工作由抚松县公安局联合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抚松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及抚松县纪委监委派驻机关党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六)所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作后,因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岗位调整的,须服从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抚松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抚松发布”“平安抚松”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平台,有关考试聘用信息及各招聘环节通知事项,均通过上述平台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抚松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抚松发布”“平安抚松”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抚松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咨询电话:0439-6212267,监督举报电话:0439-6576022 15662968850。
附件:1.《抚松县公安局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抚松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4.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抚松县公安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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