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天津港保税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补录公告
天津港保税区于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全国第二个、北方首个,也是北方最大、中国第二大的保税区,现辖区包括海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和临港经济区三片区域。为不断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满足我区社区补充人员需要,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录社区工作者3人。一、招聘单位
天津港保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港保税区2024年度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品行良好,政治素质高;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社区工作,服务居民的意识强,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基层党建工作、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6.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7.能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8.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注:各岗位招聘具体条件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有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2.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的,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保税区管委会工作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辞退的,或在以往招聘工作中已被录用主动放弃入职的。
7.保税区党委、管委会工作人员近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补录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天津自贸区人才网等网站发布,考生根据报考志愿选择报考岗位。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2日。
公告发布网站:
天津自贸区人才网(http://www.zimaohr.com/)
天保人才招聘服务中心(http://tbhr.pzhl.net/)
天津自贸区人才网微信公众号(zimaohr)及相关合作招聘平台网站。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
报名者登录天保人才招聘服务中心(http://tbhr.pzhl.net/)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9:00至2024年10月17日16:30结束。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30日14:00至2024年10月18日16:30结束。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如未通过审核,须及时修改并在网站开放时间内进行提交。因个人疏忽未在报名网站开放时间提交报名信息的应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3.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缴纳笔试考务费。
缴费时间:2024年9月30日14:00至2024年10月20日16:00结束。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联系电话:022-88954266。
减免手续办理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00至12:00。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0月23日9:00至2024年10月25日16:00。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9:00至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通过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所从事专业的,应同时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需注明工作起止年月)或其他可以佐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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