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陇南成县招聘司法协理员17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工作力量,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司发〔2024〕113号)和市委政法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在加强市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中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的意见》(陇政法发〔2024〕46号)等文件精神,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司法协理员17名,具体岗位详见《成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计划简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司法协理员主要承担基层乡镇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成县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之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2日至2006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
4.男女不限,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组织纪律性强,群众工作能力强,能够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二)优先招聘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法学类专业毕业生,有政法工作经历人员(含警务辅助人员、书记员等);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人员;从事基层乡镇社会治理财政供养的临时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违规、违纪被相关组织处理的;
5.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成县人民政府网站、陇南成县发布、陇南成县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https://f.wps.cn/g/rOfLqxEa/或识别(附件2)进行报名,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https://f.wps.cn/g/rOfLqxEa/或识别(附件2)进行报名,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片以及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要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等原件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线上审查。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9日18:00前。
4.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司法行政基础知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应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成县发布、成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资格复审
1.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可适当放宽比例限制。
2.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要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笔试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在综合成绩出现小数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优先聘用情形”确定名次,均无“优先聘用情形”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名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确定后,通过成县人民政府网站、陇南成县发布、陇南成县司法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成绩。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体检工作须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陇人社发〔2017〕239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八)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要求进行,由县司法局出具审查结果。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考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成县发布、成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公告,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核实,对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体检、政审等补录工作。
六、聘用管理及保障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司法协理员性质为司法行政机关日常运转和基层法治建设中担任辅助支撑的非政法干警身份人员,不纳入司法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政法干警身份人员和公务员的相关待遇。
(二)聘用人员在经过岗前培训之后开始上岗试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上岗后的考核由成县司法局组织实施,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纪律要求或相关劳动合同制度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根据《陇南市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参照成县警务辅助人员依照陇南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转发的省公安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执行标准,社会保险按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基本工资确定为28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为便于通知考务事宜,请考生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成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县司法局办公室:0939-3213084
县人社局办公室:0939-3213082
县纪委监督电话:0939-5921210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9-3218678
成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成县司法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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