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10名,因与回村任职大学生选聘工作同时进行,故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报考。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人、配偶或父母具有铅山县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日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在公告发布前取得学历证书)。4.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服从安排,能够比较熟练使用电脑及手机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3.有吸毒行为的;
4.存在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组织传销、组织或强迫卖淫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5.参加过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6.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8.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行为的;9.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10.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11.有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12.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13.近三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14.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的。
三、岗位职责
负责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具体从事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采集基础信息、收集社情民意、服务特殊人群、调解矛盾纠纷、巡查网格治安、物业管理等;完成社区所在地党委及县城市社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和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到铅山县河口镇人民政府5楼招考处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铅山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2)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非铅山县户籍的,还需提供配偶或父母的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具有网格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行政服务窗口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4)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联系电话:18879383762(傅)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按照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按照岗位和考生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遇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
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村(社区)工作有关业务知识)、写作,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加分: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具有1年以上网格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行政服务窗口工作经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笔试成绩加1分;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按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笔试成绩分别加1分、加2分、加3分。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
(四)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闱),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县级联审
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本次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如末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充分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法院等部门的意见。如有影响列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资格的,取消该考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联审结束后,有关部门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公立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试用期满后,由用人乡镇签订合同。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由辖城市社区的乡镇党委根据岗位需要,安排到县城市社区担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期间,遇到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3.试用期满,辖城市社区的乡镇党委将根据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需要,综合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试成绩、年龄、所学专业和试用期表现等因素,择优推荐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两委”成员,特别优秀的,可作为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重点培养。
五、薪酬待遇
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3个月。薪酬待遇采取“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薪酬体系,具体标准按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较重的,按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3.本招聘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附件:铅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长按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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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铅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铅山县委社会工作部 铅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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