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林场专项类防火队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平潭国有防护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非在编专项护林防火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按照区域网格化管理的护林防火需求,采取面试的办法,在国有防护林场各工区周边行政村(含自然村)长期居住的本村居民中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15名非在编的专项护林防火工作人员。不同区域招聘岗位数如下:芦北村招1名;洋中村招1名;冠山村招3名;湖山村招2名;坑北村招1名;君山顶村招1名;太平庄自然村招2名;城北村招3名;城中村招1名。按照就近服务的原则,请报名人员根据自身居住村庄,选择相应村庄的岗位报名,因工作职责特殊,不能跨村庄报名,且报名成功后不接受调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身体状况良好(无心血管疾病史等重大疾病),常年在家务农或在本地务工者优先,自备必要的巡护交通工具及通讯工具。
2.对基本的森林法规及政策有一定了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心血管疾病史等重大疾病;
2.能吃苦耐劳,能适应高强度的防火巡护及扑火作业,有一定的防、扑火技能学习能力。
3.长期居住在芦北村、洋中村、冠山村、湖山村、坑北村、君山顶村、太平庄自然村、城北村、城中村村庄。
4.若报名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人数,条件适当放宽至该岗位邻近村庄(直线距离原则上不超过1公里)。
(三)岗位职责
1.队伍成员应熟悉自己的管护区域与边界界线。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每日常规性巡山护林,并做好巡山护林记录。
2.发现盗伐、滥伐、故意毁坏林木,以及在林地上修坟、扩坟、开垦、取土、取沙等乱占和非法侵占林地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第一时间报告。
3.要坚决制止管护区内生态林出现修坟、扩坟、开垦、放牧、砍柴,无证开采沙、石、土等危害森林资源的活动。
4.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及时制止一切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前期扑救措施。
5.积极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林业政策。
6.服从调度,听从安排,参与火情应急处置。
(四)考评办法
1.护林员在工作时间内擅自脱岗、离岗的,经检查发现一次扣200元。
2.被非法占用林地、毁坏林木未及时发现并报告的,每次扣500元。
3.责任区内发生火情如未及时报告的,每次扣200元。过火面积超过100亩的,扣发当月工资的一半。
三、工资待遇
(一)每名队员工资按1600元/月(包含通讯及交通费用)。队员在全区范围内参加临时森林火灾扑救的额外工资补贴严格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6〕22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每年给予每名队员办理简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0元/人·年。
四、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应携带岗位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健康证明材料。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其中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台湾创业园12号6层。
五、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告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及电话形式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将采用公告的方式,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请考生随时留意本次招考的指定网站中国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公告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六、聘用及其他事项
1.聘用程序:各区域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优先的为相应区域的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2.应聘者对招聘方面的相关疑问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0591-38089775、0591-38089772(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8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