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侯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侯马市委编委批准,面向我市全额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遴选名额及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在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干部中遴选2名事业单位干部。
二、遴选条件
1.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办事协调能力和奉献精神。
3.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限定为法律及相关专业。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4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年度考核有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
2.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开遴选有乡镇服务期限制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侯马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侯马人社公众号对外发布遴选公告,公开遴选对象范围、资格条件、遴选程序等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2月5日—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9日下午18∶00。
3.报名地点:侯马市人社局6楼602室,联系人:崔露月,联系电话:0357-4212068 15935788155。
4.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需完整填写《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后写姓名、身份证号)及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侯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查,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
(四)组织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人社局成立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中凡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群众反映较大、在参与遴选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其他影响遴选情形的,组织考察确定为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
(五)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请侯马市委编委同意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宜
1.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参加遴选,做好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和推荐工作,把好遴选人员质量关。
2.为保证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对违反遴选考试纪律和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将取消遴选资格,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3.报考人员要正确处理正常工作与遴选工作的关系,在遴选过程中自觉服从原单位的工作安排,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影响,遴选结果确定接到到岗通知后再进行工作交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侯马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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