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招聘20人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警务辅助力量,深入推进立体化警务辅助队伍建设,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防范、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根据省、市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决定开展2021年公开招聘辅警工作,现将有关方案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漳州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辅警 20人。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男性,以退役军人为主,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三)非退役军人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019、2020、2021年毕业生,其中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查询下载);
(四)身高170cm以上;
(五)具有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无传染性疾病、无危及自身健康的严重疾病),五官端正,左右眼裸眼视力5.0以上,无色盲、色弱、双耳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服从单位的分配和调剂,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适应夜间值班工作;
(七)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公安烈士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家属;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比如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1及以上等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和党政处分等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聘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的公安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漳州市漳州开发区招商大道39号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联系人:郑警官,联系电话:13605022228。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的《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A4纸);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4)提供本人联系方式。
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5.资格审核:公安机关对应聘者进行报考资格的初审后,报有关部门审核。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法律基础知识(宪法、人民警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根据公安机关通知参加笔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均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的内容:以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成绩按“合格”、“不合格”当场公布。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格”或“不合格”。笔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综合成绩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五)体能测试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漳州开发区分局组织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人选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体能测试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凡体能测试项目一项(含)以上未达标的,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综合成绩并列的,以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的成绩排列认定名次。
《体能测试项目标准》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男子1000米跑
≤4′2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10米×4往返跑
≤13″1
注意事项:
1.“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男子1000米跑”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
2.参加体能测评前,应聘者应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剧烈活动。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牵头组织应聘者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出现成绩相同,均一并进入体检及后续招聘程序。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要求、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七)考察政审
由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牵头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应聘者个人填写的《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辅警招聘政审表》统一交由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核签意见。
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报考出现缺额,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漳州开发区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年薪约8万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为准,并根据每月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核发。
(二)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不少于15天的岗前业务及体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派遗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测、体检等招聘环节时,必须佩戴好口罩,并出示“八闽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招考环节。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应聘者的,均与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方案由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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