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丁丁 发表于 2021-3-25 16:47:47

洪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75人公告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32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20〕466号)文件精神,我县定于2021年 3 月份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75人,从事社会公共服务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辅助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和条件
(一)招用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28日后出生),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2.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失业高校毕业生;
4.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
6.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
注: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除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人员,不能招用。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统一集中报名的办法,通过洪洞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由县人社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1份,黑白复印件3份;
5.《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6.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9张;
7.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①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由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出具的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②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③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本人家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建档立卡家庭页截图(盖扶贫办公章);⑤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8.《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洪洞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各4份(洪洞政府网站自行下载)。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需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3月29日至3月31日
地点:虹通北路洪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楼三楼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四、招用程序和办法
(一)资格复审及笔试。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认定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是否与招用专业相符。
采取笔试形式择优录取。笔试时间定于4月9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全长120分钟。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和国情省情、科技人文等。考生需于4 月 7日凭身份证到洪洞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社局三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成绩公布及拟定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并通过洪洞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岗前培训及合同签订:招用人员确定后,统一进行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与被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后正式上岗。人员上岗后一年内,如岗位出现空缺,可择优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与原合同一致。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对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10月起1500元)享受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代扣。
六、组织领导
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的一项重要举措。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措施,严格审核资格条件,严格招用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招用工作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保证此项工作顺利稳妥开展。
咨询电话:0357-3415052
附件:洪洞县2021年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x
洪洞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1).xlsx
洪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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