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精神及中心工作需要,经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要求
(一)法规科工作人员1名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可靠,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
3、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后出生),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法学、政治学、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学、哲学类专业。
(二)财务管理科工作人员1名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可靠,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
3、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后出生);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会计学专业;
5、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助理会计师证及以上。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岗位名称
职数
其他资格条件
考试方式
类别
是否笔试
考核
方式
1
法规科工作人员
1
是
面试
普通雇员
2
财务管理科工作人员
1
是
面试
普通雇员
三、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市人社局核定的工资批复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4月8日至4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请将如实填写完整的《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WYWXZJ@163.com,文件命名为“岗位+姓名”。
五、考试
(一)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于指定时间、地点集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行放弃。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考生不得自带任何资料和电子产品进入考场。
(二)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与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未达比例的岗位,则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
3、入围面试人员于指定时间、地点集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
4、面试时长10-20分钟,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表达能力、思维能力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六、成绩合成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按1∶1的比例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成绩相等时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则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
八、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并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九、联系办法
1、咨询电话:84662185
2、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房产交易大楼十三楼
3、监督电话:84661961
附:《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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