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丁丁 发表于 2021-6-1 18:34:37

湖南衡阳常宁市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辅警8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热爱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分配,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四)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不限性别,辅警岗位限男性。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精神病等疾病病史;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报考辅警岗位的身高168cm以上。
(六)报考书记员的考生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计算机专业优先),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报考辅警的考生需具备高中以上学历(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者具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符合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辅警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信息发布
在常宁市人民法院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至6月1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18:00(周末及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常宁市人民法院政治部(5楼512室)。
4.联系人:贺运华:15616305253 李 芳:15675445056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常宁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报名登记表》(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和照片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其他证明材料。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否则,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聘用制书记员笔试分别采取闭卷考试和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满分成绩为100分。闭卷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计算机技能测试(上机操作)考试时长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电脑记录熟练程度,方式为看材料打字,以60字/分钟以上为合格,技能测试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该项成绩为0分。闭卷考试和技能测试各占笔试成绩的50%。
聘用制辅警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成绩为100分。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辅警体能测试
报考辅警的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合格才能进入面试。       
(五)面试
笔试结束(报考辅警参加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有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的最终人选。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本院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审查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经政审考察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政审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标准
(一)被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制书记员每月工资2100元、辅警每月工资1900元,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增加100元,并按有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
(三)此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和辅警,将由本院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安排和调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五、招聘组织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常宁市人民法院组织,常宁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4-7510061。(常宁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常宁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31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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