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1年6月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医技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3日至2003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网站(www.jdsry.com)查询《2021年6月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医技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动态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两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报名。现场报名人员应带齐报名所须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通过邮箱报名人员在医院官方网站(www.jdsry.com)下载报名表发送至邮箱(yzsjdrmyyzp@163.com)。
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6月12日。(现场报名时间在工作日上午7: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党办(引江路11号,江建公司五楼)
报名、资格、缴费审查时间:
2021年6月3日7:30- 6月12日17:00
报名所须提交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③应届生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邮箱报名的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节假日顺延)后可到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所有应聘人员,通过审查后进行缴费(100元),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录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6月12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笔试前1日,前往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党办(引江路11号,江建公司五楼)领取准考证。
4.资格审查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负责。报名期间,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公布咨询电话,并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期间,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查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6月13日17:00;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应及时对资格审查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6月14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需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及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硕士及以上学历应聘者可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总成绩计算
符合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录用管理与待遇
公示期满,上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医院与其签订录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管理与待遇按医院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本次招聘由区卫健委监察部门和医院监察室全程监督,区卫健委监督电话:0514-86539196,医院监督电话:0514-86552829。
六、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党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6532883
附件:《2021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医技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
2021年6月1日
附件:
2021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医技工作人员岗位
简介表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学 历
专业要求
考试科目
备 注
血管外科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男性;备案制
内科
4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备案制
肿瘤科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备案制
感染科
2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备案制
妇产科
1
本科及以上
妇产科学、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女性;备案制
重症医学科
2
本科及以上
重症医学、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男性;备案制
急诊科
2
本科及以上
急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临床医学
备案制
耳鼻喉科
1
本科及以上
耳鼻咽喉科学、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备案制
口腔科
1
本科及以上
口腔医学
口腔医学
备案制
超声科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
男性,需参与体检中心工作;
备案制
核医学科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
男性
药剂科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药学
药学
备案制
康复医学科
1
本科及以上
康复医学、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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