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宇宙 发表于 2021-7-6 18:21:02

江苏南京市建邺区政府购岗人员招聘2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邺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6个岗位28人:
区财政结算中心会计                       2人
区教育局所属学校会计                    10人
街道劳动协理员                          13人
区人社局工伤认定窗口工作人员             1人
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1人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书记员               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报名时需已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无纹身、口齿清晰、仪表大方;
4、南京市户籍;
5、其他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三、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需经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1、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需将岗位报名所需材料投寄至指定报名邮箱:cwl@ciicjs.com(均为英文小写字母)。详见报名要求:
(1)邮件主题请写成“报考岗位序号+姓名+联系方式”的格式;
(2)须如实提交报名表(附件二)、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岗位1、岗位2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和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电子稿或扫描件;岗位6还需提供学位证书(非法律类和公共管理类专业的人员还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速录员证书的电子稿或扫描件)。
2、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参加笔试,笔试为百分制,占总成绩40%。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阅卷,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参加笔试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附件三:个人健康承诺书,并于笔试当天自行携带前往考场)。
3、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各岗位人员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岗位1、岗位2的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报考岗位3、岗位4、岗位5的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岗位6的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非法律类和公共管理类专业的人员还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速录员证书。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岗位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的面试试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其中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
5、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
7、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8、本次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如因本次新聘人员离职,需替补人员的,按本次总成绩在原招聘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管理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分别由各招聘单位管理使用;由建邺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所与其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正式聘用后薪酬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程序和方法
1、招聘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可通过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jy.gov.cn)查询。
2、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7月1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咨询电话025-52327600-8207、025-52327600-8218。
六、纪律与监督
1、凡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违反考试纪律或取得资格后(指取得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岗前培训等资格)无故放弃,一律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同时考生的这些不诚信行为将建档入库,并直接影响本人今后招聘考试的报名。
2、公开招聘工作,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在招考过程中,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和14天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 和14天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对拒绝体温检测、体温异常、不能提供“苏康码”和14天行程卡绿码核验信息、拒绝说明14天内有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与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聘人员,取消相应资格。
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25-87778203。
点击下载>>>
附件一: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报名登记表
附件三:健康承诺书
建邺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建邺区财政结算中心
建邺区教育局
2021年7月6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江苏南京市建邺区政府购岗人员招聘28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