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宇宙 发表于 2021-7-27 17:34:17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专项招聘公告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创建于1881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三甲医院,是泉州地区现代医学的发祥地,编制床位2000张。因工作需要,2021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2020-2021年度福建省省属公立医院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指导目录》,采取专项招聘形式,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
4.非2021届毕业生报考还须持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2021001
放射科医师
2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方向)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2021002
核医学科医师
1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方向)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9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送(寄)至我院人力资源处,纸质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报名材料包括:
①《应聘报名表》(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序号及岗位名称;
②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方向证明复印件;③非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④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⑤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⑥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书面承诺材料真实、有效性,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复审材料:报名所提交材料的原件。
4.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在我院网站“人事人才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五、考核和体检
1.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2020-2021年度福建省省属公立医院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指导目录》,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
2.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对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体温≥37.3℃)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须按防疫规定参加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东海大街950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二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91142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医大、附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5-26655175(附二医院纪委综合室);0591-22860679(医大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591-22862960(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
附件:应聘报名表(在编).doc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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