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2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衡水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体招录事宜如下。一、招录原则
坚持自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方法组织招录。
二、招录范围
具有衡水市(包括各县市区)户籍人员。
三、招录计划
拟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限男性)。
四、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不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遵纪守法,听从指挥,有志为消防工作发展作贡献;
2.身高165厘米以上,双眼裸视4.8以上,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训练性伤病,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河北省消防总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心理、体能条件》;
3.具有与招录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战斗员岗位(18名):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年龄18至25周岁,退伍士兵、持有B2驾驶证、具有消防救援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通讯员岗位(2名):本科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身体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五、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采用考核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发布《招录公告》,公布招录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测试安排等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录政策和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报名现场填报《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时间:自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 (不含休息日)
报名地点:衡水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1119室
报名地址:衡水高新区永兴西路1988号(高新区管委会)
咨询电话:刘静0318-5558583
报名人员持以下资料:(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有驾驶证、退伍证的一并带齐);(2)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考试本次招录考试为体能测试、面试,不设笔试,通讯员岗位增加计算机操作和公文写作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分单杠引体向上(次)、仰卧起坐(2分钟)、3000米和俯卧撑四项。
(四)体检和政审依照体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20人,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体检的标准参照《征招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参检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参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政审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政审。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情况在指定公众号公示。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不参加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期间组织封闭式集训),试用期间落实工伤保险,试用期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结束后原则上“上四休二”,服从岗位安排,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参照原有专职消防队员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执行。
六、特别提示
(一)考生请密切关注“衡水高新区”或“衡水消防”公众号,以及时了解后续考务信息。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测、体检、政审、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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