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吴航街道办事处招聘公告
为加强吴航街道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经吴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门从事文字撰写工作的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征信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满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毕业大学生;
(四)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五)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和相关办公软件的使用。
三、岗位职责
(一)承办领导交办的文字材料撰写工作;
(二)完成党政综合办公室的其他日常工作。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个人简历(含个人免冠彩色照片、姓名、籍贯、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现住址和联系方式)以电子版的形式投递至吴航街道公共邮箱:clwhjd@163.com;
(二)报名时间:自2021年8月13日起至8月23日止;
(三)笔试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在收到吴航街道审核通过的答复后,需于规定时间前往吴航街道办事处(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东鹤路1号)报到并参与笔试,未按时间参加笔试者将取消笔试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吴航街道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对笔试成绩优秀的人员发送面试通知。参与面试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前往吴航街道办事处(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东鹤路1号)进行面试,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情况
(一)面试合格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不能与原单位仍签订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本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通过后转为正式职工,并予以发放工资(含试用期内工资);
(二)吴航街道在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将及时公布聘用名单;
(三)工资标准:聘用人员工资将比吴航街道现行聘用的编外人员高出25%,具体工资标准面议。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吴航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公告中未说明的事项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议定。
联系咨询电话:0591-28206000
联系人:陈女士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吴航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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