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蒸湘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0人公告
为保障社区工作力量,根据《衡阳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衡组通〔2015〕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和在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工作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序列)。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区民政局。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一个岗位,即蒸湘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计划人数30名。
四、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二)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指导推荐书报考);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标准;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含触犯刑律被免除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生(不含2020年毕业的毕业生);
5.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其它情形的(如吸毒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
注意事项:报考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zhengx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5日—8月13日。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至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 报名地点:蒸湘区政务大厅(蒸湘区政府大院东侧一楼)。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 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提供近期正面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指导推荐书。
(2)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供错误信息或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人收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通知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 笔试。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突发事件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且多于招聘计划数时,不核减招聘计划;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数少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凭本人面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结束时,由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3.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按照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六)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缺额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察结束后,公布拟分配社区名单,原则上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依次选择分配社区,特殊情况服从组织安排。拟聘用人员及分配社区情况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蒸湘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按照蒸湘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关规定执行,按照企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区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734-8887686(区纪委),咨询电话:0734-8827536(区民政局)。
(二)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蒸湘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zhengxiang.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组织,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蒸湘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附件:
蒸湘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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