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海州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21人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海州区2021年公开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ghz.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善于做党员、群众工作,拥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七)中共正式党员。
(八)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解释。
(九)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十)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1年9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本次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十二)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海州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9:00— 9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31日9:00— 9月3日18: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 8月31日—9月4日每天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 8月31日—9月4日每天的9:00-18: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浦南镇:0518-87451600;
锦屏镇:0518-85300666;
板浦镇:0518-80775505;
新浦街道:0518-85459560;
浦西街道:0518-85479181;
路南街道:0518-85571756;
新南街道:0518-85480478;
新东街道:0518-83087710;
新海街道:0518-80307610;
宁海街道:0518-80530220;
朐阳街道:0518-80307768;
洪门街道:0518-80703677;
海州街道:0518-83086880;
幸福路街道:0518-80511158;
花果山街道:0518-80689165;
南城街道:0518-86095590;
郁洲街道:0518-81888823;
高新区:0518-81888876。
考务技术咨询:0518-85605580(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560558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9月6日9:00—12: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申请,经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可作为招聘对象的;
(8)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主要包括党务工作有关知识、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海州党建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党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海州党建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海州党建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海州党建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海州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备案。如递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由用人单位视实际情况发放,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建立健全坐班、考勤、请假等制度。日常管理以用人单位为主,考核结果作为兑现报酬、进行奖惩、是否续签的重要依据。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海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1060820。
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接受本次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089183。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8-83089183。
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海州区2021年公开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表.xlsx
附件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