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镇有三名社区工作人员考上公务员,按缺一补一原则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与方式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3名,采取统一组织招聘、按总成绩从高至低选定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工作岗位要求;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书写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基本办公软件;
3、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具有本镇户籍;
4、实行近亲属回避制度,与社区“两委”、居务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间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实行任职回避;
5、符合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6、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处罚的人员;曾参加邪教组织、参与封建迷信、非法上访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18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桃花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六楼党建办602室。
3、咨询方式:联系人:苏娜,联系电话:15273781253。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①《桃花江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面)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待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入内。
5、资格审核
由本人提交征信证明,派出所、镇党建办、纪委、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联合进行资格审查,镇党委审批。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凭本人身份证、《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2)参加考试。
考试由机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总成绩=(机试合格+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即组织考试,未达到1:3比例的,由桃花江镇人民政府另行研究决定。
1、机试(60分合格):按1:3开考,由桃花江镇党委、政府组织进行统一考试,机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轮考试。机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满分100分):按1:3开考,由桃花江镇党委、政府组织进行统一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面试(满分100分):按1:3开考,由桃花江镇党委、政府组织进行统一考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笔试成绩折合分(笔试成绩折合分=笔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机 试
| 9月23日上午9:00-10:00
| 待 定
| 笔 试
| 9月23日下午14:30-16:00
| 桃花江镇九楼会议室
| 面 试
| 9月28日上午8:00-12:00
| 桃花江镇七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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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酌情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由桃花江镇党委、政府派出考察组赴考生户籍所地村(社区)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参照村(社区)换届选举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公示聘用前自愿放弃聘用岗位的,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2.拟聘用人员在桃花江镇“幸福桃花江”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实名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由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9月18日。
2.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村(社区)换届选举规定执行。
3.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书(证明)需在2021年9月18日前取得。
4.聘用时须签订在社区至少服务5年的承诺书。
5、薪酬待遇标准参照考聘社区一般工作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6.桃花江镇人民政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桃花江镇人民政府无关。
7、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公布在桃花江镇“幸福桃花江”微信公众号,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8、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
(点击下载)附件2:《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