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自主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工作。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事业单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新技术研发于一体的医疗综合体,是省内规模最大、以肝胆胰等疾病与感染病为主要防治和研究任务的三甲医院和科技平台,福建省肝胆医学中心、福建省感染病诊疗中心和质控中心。
医院长期是全省公共卫生战线上的坚强堡垒,紧紧围绕改革和创新发展思路,以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为突破口,充分利用特殊政策、灵活机制和优质资源,打造学科高地、技术高地、人才高地和服务高地,形成肝胆胰等疾病和感染病两个特色专科同步发展、两个院区同步建设、中西医并重、临床诊疗和科技创新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医院现有2个院区,西洪院区占地44亩,床位617张;金山院区占地171亩,在建床位1200张。拥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肝癌科学中心海峡转化基地、国家肝病与肝癌协同创新平台、中科院物构所转化医学中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中管局中医药防治感染病重点研究室等6个国家级平台和福建省肝病科学研究中心临床部、福建省肝胆胰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联合创新重点实验室、东南肝胆健康大数据研究所等11个省级平台落户医院建设,能够满足各种肝胆疾病、感染病和疑难复杂疾病的综合救治需求,具备与国内先进单位同步开展新技术的能力,总体水平全省领先、国内先进,在区域内已具备较强的医疗服务辐射力和影响力。
二、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共计划聘用2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1年度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第1天前取得(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以报名第1天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八)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9年、2020年、202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九)福州市所辖县(市)(含长乐区)卫生健康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含长乐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须在报名结束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由招聘岗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00~9月30日17:30。进入面试前,招聘岗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应于体检、考察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21年9月23日9:00~9月30日17:30。登陆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10月8日12: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四)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按照网站通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五、面试考核
1.此次招聘岗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设置为60分,根据面试考核成绩高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考核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对于面试考核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面试考核成绩相同时,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http://220.160.52.169:9050/)上公布,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交。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00之前书面递交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人事科确认。
六、体检
1.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得在本单位对报考者进行体检。
2.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1.本单位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2.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
1.本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市卫健委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拟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九、有关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考生进入考点一律核验身份和“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建议不佩戴N95等透气性能较差的口罩),“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于考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根据疫情防控动态化要求,需提供新冠核酸检测报告的报考者考试当天报到时应提交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的有效证明。
2.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3.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网站是本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本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咨询和监督
1、有关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人事科联系: 0591-88116009。
2、监督电话: 0591-88110467(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监审科)、0591-83305587(市卫健委人教处);来信投递: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监审科(邮政编码:350025);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本公告由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负责解释。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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