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研〔201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工和使用学生助理工作的通知》(校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为了给研究生提供实践锻炼机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现有26个管理服务岗位计划招聘32名研究生助管,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我校全日制在学一、二年级研究生(限3年及以上学制);
2. 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微机操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 学有余力,能较长时期(原则上至少一年)从事研究生助管工作;
4. 已从事助教、学生辅导员工作的研究生,不得申报助管岗位。
二、岗位职责及待遇
1. 完成岗位负责老师交办的工作任务;
2. 每周工作4个半天;
3. 每月津贴600元。
三、招聘程序
1. 个人报名
(1) 选报岗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研究生,可在学校公布的《研究生助管岗位招聘信息》(见附件1)中,结合自身条件自愿选报1~2个助管岗位;
(2) 填报表格。个人填写《研究生助管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办清学院签章手续后,送交报名岗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报名信息,填写《研究生助管报名信息》(见附件3),使用“助管报名+学院简称”命名文件后,钉钉平台发送研究生院王增起老师;
(3) 时间要求。填报材料送交(发送)时间,截止于9月13日(星期一)下午5:00前。
2. 岗位面试
(1) 聘用岗位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行组织面试,选聘助管;
(2) 聘用岗位可根据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组织一志愿或一、二志愿报名者参加面试,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3)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贫困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4) 聘用岗位于9月20日(星期一)之前,填写《拟聘研究生助管名单》(见附件4),钉钉平台发送研究生院王增起老师负责老师。
3. 聘用手续
学校将对拟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研究生上岗工作。试用期两周,试用期满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填写《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管审批表》(见附件5)。
四、其它
1. 若出现助管岗位招聘落空情况,招聘部门应及时反馈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根据岗位需求条件及落聘研究生信息,及时给予报名调剂推荐,再行面试选聘。
2. 聘用岗位应对助管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管理与工作指导,每月1-5日向研究生院提交上月份《研究生助管月度考核证明》。
3. 二级学院聘用研究生助管,可参照学校聘用和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王增起 80789675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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