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能源)为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是集团在“京津冀”以及“环渤海”区域唯一的上市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河北公司)是集团公司区域牵头二级单位,负责管理集团公司在河北省境内的资产和股权;国家电投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雄安公司)是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集团在雄安新区智慧能源、生态环保、氢能、金融等产业布局发展。目前,东方能源、河北公司、雄安公司为一体化运作模式。
公司本部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内设部门16个,所属单位24家,员工总数3300余人。截至2021年8月,公司电力装机容量超过570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比重达88%。公司资产分布全国17个省(市区),形成以京津冀为中心、辐射全国的的发展布局,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清洁智慧能源企业。
根据工作需求,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引进和吸纳高素质人才,东方能源(河北公司、雄安公司)决定对部分缺员岗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2.坚持回避制度;
3.坚持监督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集团公司系统内、外公开招聘(在同等条件下,集团公司系统内优先)。
三、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员工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自身要求严格;
2.工作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结协作意识;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要求;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名称、数量、岗位职责、专业任职条件、薪酬待遇、工作地点详见附件1。报名者需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和各岗位专业任职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受司法机关或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原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四、招聘程序
包括发布招聘公告、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测试、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环节。
1.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填写统一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按照下文所述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和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测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参加测试,具体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与拟录用结果公示。根据测试结果,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5.试用与聘用。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办理聘用手续。在试用合格正式聘任后,其试用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对于试用考核不合格及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将对其进行适当的岗位调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它说明
1.每个报名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请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2.招聘条件所涉及的年龄、工龄等的计算以截至2021年9月30日为限。
3.在应聘过程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面试时请携带所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4.恕不接待来访。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周六)17:00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例如“XXX-新能源场站负责人”。内容包括本人填写的《国家电投集团东方能源(河北公司、雄安公司)选聘报名表》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311-66799092
吴老师 0311-66799096
电子邮箱:dfnyrzb@126.com
东方能源(河北公司、雄安公司)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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