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荣昌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荣昌区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灭火救援岗位50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技能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个人信用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学历条件。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条件。灭火救援岗位:18周岁(含)至28周岁(含)以下。
(四)身体条件。身高162cm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体重不超标(标准体重±10%),其他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五)岗位条件。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能够适应准军事化管理要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部队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消防救援队伍发展所需特长者,可适当放宽录取年龄条件。
(六)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4日。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完整填写并打印《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后,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连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和退伍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一并发送至邮箱842880848@qq.com。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46737429 (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二)体能测试、驾驶技能考试。灭火救援岗位:体能测试科目1000米、100米,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三)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质、求职动机、精神面貌、应变能力等。面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身体检查。检查内容及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治审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工作形式及相关待遇
(一)工作形式。政府专职消防员分配到支队所属各消防救援站工作,履行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职责,统一食宿,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准现役化管理,遵守消防救援站各项管理制度规定。
(二)相关待遇。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1.薪酬待遇。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另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提供食宿。试用期间工资1800员/月。转正后薪酬由基本工资、管理绩效、考核奖励、年终奖励,为3600—3900元/月;队龄工资,从入职第二年起每年增资100元;职级工资,根据入职年限,为100—4300元/月;担任管理职务、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发放职务津贴、岗位津贴以及履职目标奖,为300—1200元/月。以上薪酬待遇具体标准按照《荣昌区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2.休假待遇。在职期间,可享受年休假、受婚假、陪产假等待遇,具体天数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荣昌区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实行轮休制度,每月统筹安排8天,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执行战备制度,因工作原因未轮休的,予以补休或按支队规定标准发放补贴。
3.其他待遇。每年参加支队集中组织的一次健康体检。
(三)被装服装。由支队统一提供被装服装。入职前6个月,每月从工资里面扣除500元被装服装保证金,满6个月后一次性返还。
五、其他未尽事宜
按照《荣昌区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荣昌区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附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表
特别声明:本次招聘工作由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费用和押金。未授权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对应聘对象进行入职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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