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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区区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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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4 18: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就业服务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以便更好的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及时补充基层公共服务工作的需求,经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榆次区西南街道办事处等36个单位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0名。现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型及数量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计60名。具体如下:



二、招聘人员范围各单位招聘人数及招聘人员类型可根据实际招聘情况而进行适当调整。

(一)、高校毕业生

招聘范围为晋中市生源,即升学前户籍为晋中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全国统招范围毕业五年之内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包括自考、函授、电大、党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具体如下:

1、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

2、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人已婚的,家庭成员指其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请人未婚、离婚、丧偶且有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员指其子女;申请人未婚、离婚、丧偶且无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员指其父母。每个零就业家庭内,只限一人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3、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4、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中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5、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4050”等人员

1、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计算年龄以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时年龄为准,下同)。

2、“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3、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市失业人员。

4、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上述人员均需先到市、县(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就业创业证》,再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方可报名。

(注:已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除外,榆次区统计局按专项公益性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制意识,勇于吃苦,公正无私。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能遵守机关各项工作纪律。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报满为止(报名人员请提前电话预约:3368227)。

2、报名地点: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311室)。

3、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

(2)《晋中市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审批表》

(3)已经加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章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凡参加招聘人员提供证件,必须与公安、教育等部门网上公示查询的资料相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

(三)公示。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录用人员,在榆次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四) 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费用。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执行榆次区最低工资标准,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政府就业补助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六、录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招聘单位按照晋中市、榆次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榆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监督电话:3368090 咨询电话:3368227

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2.榆次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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