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2021年到河北师范大学等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事业编制优秀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优秀教师25名。详见《迁安市2021年面向重点院校选聘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各省(直辖市)重点师范类大学2022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师范类“双一流”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院校)2022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需同时具备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考生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本学校)。
5.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聘用之前必须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2022年本科、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不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23日至2003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迁安市2021年面向重点院校选聘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1年10月20日,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邮箱报名。2021年10月22日12:00前,应聘人员将本人求职简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2年本科、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信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迁安市面向重点院校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和电子版,压缩打包上传至qajszp@126.com,邮件压缩包和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如张三语文教师1XXXXXXXXXX)。报名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持上述材料于10月23日到河北师范大学参加考试。
2.现场报名。2021年10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到河北师范大学迁安市教育局展位报名。应聘人员要持本人求职简历,身份证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2年本科、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信等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本人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选聘领导小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填写《迁安市面向重点院校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考试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地点在河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适岗性评价。用人单位选派5名评委组成考核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评价分为适合和不适合,至少4名评委评价为适合的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1课,说课教材为所报考学科高中现行教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外张贴。
(四)签订就业协议
分报考岗位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人选。不按时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取消资格,分报考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进行二次面试,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签订就业协议人数少于选聘计划总人数时,依次从物理、地理、数学、语文、英语、化学、历史、生物、政治下一名次未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中递补。
(五)考核
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和档案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到选聘单位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选岗
拟聘用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分学科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九)备案
拟聘用人员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体检、档案材料审核、考核合格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体检、档案材料审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公开选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
成立迁安市2021年到重点院校选聘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选聘的组织实施。
六、本方案由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5369516141(杨老师),13930588464(徐老师),18931591086(武老师)。
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迁安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
2.迁安市面向重点院校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