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推动建设具有运城特色的消防力量体系,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5名(男性),其中盐湖区大队8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3人;夏县大队5人;永济市大队11人;芮城县大队5人;垣曲县大队10人;平陆县大队15人;稷山县大队10人;新绛县大队10人;绛县大队10人;河津市大队2人;闻喜县大队6人;临猗县大队6人;万荣县大队4人。
二、工作性质
被录用人员在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盐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夏县,永济市,芮城县,垣曲县,平陆县,稷山县,新绛县,绛县,河津市,闻喜县,临猗县,万荣县大队从事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工作,并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三、招聘原则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报名、经考核择优聘用。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病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4、政审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历的中专、技校等)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11月1日以前出生的)、25周岁以下(1996年11月1日之后出生的),男性具有车船驾驶(驾驶证B照以上含B照)资质的年龄可放宽至38岁(1983年11月1日之后出生的);
7、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双眼的矫正视力不低于4.8;8、本科以上、退役士兵、具有车船驾驶(驾驶证B照以上含B照)或水电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潜水方面相关证书、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消防部队退伍或相关证书)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下列人员不得招录: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7、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有纹身的;8、直系亲属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9、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的;10、违背社会公德,有打架斗殴、诈骗、偷窃、赌博、吸毒,受过处罚或者正在被调查处理的;11、网络成瘾、沉迷游戏,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12、直系亲属有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被查处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军籍、公职处分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13、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受行政、党内处分不满一年的,被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五、用工形式
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此次招聘工作,择优录取。被录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向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派出政府专职消防员。
六、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两年,到期后合同自动终止或者视情况续签劳动合同。
七、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1、招聘地点及岗位人数:盐湖区大队8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3人,夏县大队5人,永济市大队11人,芮城县大队5人,垣曲县大队10人,平陆县大队15人,稷山县大队10人,新绛县大队10人,绛县大队10人,河津市大队2人,闻喜县大队6人,临猗县大队6人,万荣县大队4人。
2、薪酬待遇:2100--3500元/月,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免费食宿并统一发放服装。
3、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住勤制度,由各地用工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制定轮班、倒班度。
八、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人员按照个人意愿报名,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www.chsi.com打印,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退伍证、立功受奖、特长证明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红底一寸照片1张,到各县、市(区)消防大队领取报名表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内容包含工作志愿及调剂志愿,但最终工作地区须服从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实际分配。通过资格审查的,须在《运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科目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设置科目,单项设最高分10分,总成绩最高40分;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政治审核和体格检查,不合格人员实施淘汰,不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三)政治审核和体格检查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政治审核及体格检查环节。由运城市消防支队对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核,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招录对象因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原因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四)面试
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全部合格人员参加现场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分为自我介绍和现场答题两部分,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等内容,总成绩最高100分。考核过程中,由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监督指导。
(五)成绩计算方法及公示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60%)
体能测试成绩保留整数,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
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作为确定公示人选。
(六)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岗前培训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岗前培训
公示结束后,按照各地区征招人数1:1的比例,由运城市消防支队对新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集中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录用手续。培训期间无工资待遇。
(八)签订合同本次招录采用劳务服务的形式,由劳务公司与岗前培训合格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需求分配至相关岗位。劳动合同书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和试用期等内容。
九、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6日—11月2日报名。
十、报名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运城市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及电话:见原文链接
十一、其他事项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以公开公布的内容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招聘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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