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优化县医疗事业集团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全县医疗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1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 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即1970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2、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3、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沛县医疗事业集团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有政策规定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医疗卫生岗位工作情形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招聘办法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为1:1的,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1:1的岗位,将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pxylsy.djwenhua.top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1月8日09:00-11月12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8日09:00-11月13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8日09:00-11月15日12: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1月8日09:00-11月15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11月8日09:00-11月16日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参加考试,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2021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根据岗位要求提供与专业相符的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与有关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合格后,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并设定合格线。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1:1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结束后,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报考人员总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受聘人员的工作服务期不少于6年,工资福利待遇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按照同岗同酬原则执行(缴纳企业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沛县医疗事业集团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9887272 0516-68867373
监督电话:0516-89675512
监督举报邮箱:pxrsjdcs@163.com
沛县医疗事业集团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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