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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响水县大有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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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8 17: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响水县大有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管执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响水县户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有良好的政治品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能适应岗位需求;

(四)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六)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已被聘用在本县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行政、事业性质身份的工作人员;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响水县大有镇人民政府二楼组织办公室,联系人:顾佳培、张文台,联系电话:15949130233、19850968255。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大有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

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个人经历、任职能力、工作业绩的相关资料、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初审

由大有镇组织办、纪检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有关通知信息。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施。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一)考试

笔试总分100 分,设60分为合格线。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职位人数 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如进合格线的人数未达到 1:3 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占 50%,面试占50%,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二)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数之和。

五、考察和体检

(一)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二)体检、考察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福利待遇

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有镇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515-86811017

本公告由大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响水县大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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