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漳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漳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
漳州市户籍人员、漳州籍生源、曾在漳部队服役的退伍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2日至2003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4.学历要求按照岗位表要求执行,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及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工作。
应聘辅警人员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最长四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四年内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1年11月1日前取得,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上网查询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五、招聘程序
应聘者须依次经现场报名、体能测试、理论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招聘环节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上一环节未通过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08:00-2021年11月12日18:00。
2.报名地点: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根据所报考的岗位,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详见岗位表)。
注意:此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再更改。
3.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漳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和复印件(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聘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证明1份(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
按上述顺序夹订好提交审核。
应聘者应按照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提交个人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个人填报信息不真、不准、不全,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市公安局将于报名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以及漳州公安公众服务网(网址:http://gaj.zhangzhou.gov.cn)公布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人员名单,请各位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官网公示信息。
(二)体能测试
1.体测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体测项目: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1000米跑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800米跑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其中“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
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应聘者应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剧烈活动。
(三)理论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理论测试。理论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试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组织,随机抽题考试,均为客观题,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政治时事、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等方面的了解掌握情况,卷面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可参考学习资料(附件4)进行学习。
(四)面试
面试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报到时,应聘者需提交本人填写的《漳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附件3),正面由应聘者本人填写,反面无需填写(正反面打印)。
面试以面谈的形式组织,主要是以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成绩按“合格”、“不合格”当场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
考试总成绩按如下规则计算:
1.面试成绩为“合格”的:考试总成绩=理论测试成绩;
2.面试成绩为“不合格”的:考试总成绩=0。
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为0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体能测试中的长跑成绩排列;若应聘者长跑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数量未达岗位招聘计划数,且本岗位无人员递补,从服从岗位调剂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进入体检。
2.体检的标准及依据。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者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中视力要求参照《通用标准》)、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因工作性质特殊性,监所岗位乙肝病原携带者视为不合格,所有岗位文身视为不合格。
注意: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考察
漳州市公安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发现有违反本《公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漳州公安公众服务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递补
招聘过程中,若因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六、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人均年薪约7万元(含五险一金)。
2.拟聘用人员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七、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应聘者参加体测、理论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佩戴好口罩,并出示“八闽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招考环节。
2.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交信息及材料。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应聘者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我局统一保管,不再退还。
5.在招聘过程中,应聘者应确保通讯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漳州公安公众服务网(网址:http://gaj.zhangzhou.gov.cn)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6.进入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环节后,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放弃的,2年内不得报考漳州市公安局机关和分局辅警。
7.本公告仅适用本次招聘。
8.未尽事宜以漳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解释为准。
漳州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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