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工业园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序
| 单位
| 岗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
| 1
|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文化中心
| 公共文化窗口服务岗
| 4
| 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
| 公共管理类、中文文秘类、计算机类、艺术类、社会政治类
| 1、具有较好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能够开展接待讲解工作,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具有较强的逻辑架构及思维能力、较好的文字功底,能够撰写宣传文案、项目方案等;
3、要求服从排班需要,节假日、休息日可坚守服务岗位。工作地点根据组织需要,在不同的服务网点统筹安排。
| 2
|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文化中心
| 美术馆助理岗
| 1
| 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
| 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等设计相关专业、中文文秘类相关专业
| 1、了解国内外现当代艺术发展趋势、动态,热爱艺术行业,具备良好的审美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思路清晰,良好的时间管理,团队合作以及多任务处理能力;
3、有文化艺术类项目管理、展览支持协调、平面设计相关经验者优先。
|
二、招聘简章说明
本简章可在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ipac.gov.cn/ldhshbzj/index.shtml)、圆才网(https://www.o-hr.com/)上查询。
三、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请登陆http://www.jobs.o-hr.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9:00至2021年11月24日17:00。恕不接待来人。
2、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关注报名网站并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以报名网站公告和电话等方式告知。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个人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在报名期内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受理凭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材料。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1年11月15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录用为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公共文化基础知识,总分100分,不设笔试范围,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3、笔试日期:时间、地址另行电话通知。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访谈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现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照笔试50%、面试的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与政审
按照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录用
对经体检和政审通过的拟录用人员,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园区公共文化中心按照规定报批后,为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七、其他说明
1.在招聘中因体检、政审、录用前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条件符合者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
2.应聘人员须对照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提交个人相关资料,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文化中心与被录用的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辅助人员统一薪酬管理制度。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被录用人员表现等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5.疫情期间,上述整个招聘流程及录用环节,涉及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的,将按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增设必要环节及条件限制。考生须认真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八、招聘政策与监督
咨询电话:0512-66605867
监督电话:0512-65937185
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
2021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