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稳定卫生人才队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区人民医院共25名(差额)。
1.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15名。
2.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名(差额)。
(三)乡镇卫生院35名(全额)。
1.乡镇卫生院22名。
2.“乡聘村用”大学生村医13名。
(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5名(差额)。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30周岁(1990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35周岁(1985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大学生村医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自愿长期从事农村医疗卫生工作。
2.大学生村医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设在所报考乡镇卫生院辖区的村卫生室。
3.具有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者,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资格,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临床医学专业资格者,可以不受执业资格限制,直接报名参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事业单位试用期内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1月12日,由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通过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网、盐湖区人事考试网等平台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s://www.yhrsks.com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9:00至23日17:00
3.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门专业目录执行。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①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
②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③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④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规定的工作经历(不含在校实习的经历),均以公告发布时间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用人单位配合,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的医疗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公开招聘非医疗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方可开考。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2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11月24日12:00
2.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11月24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报考人员可享受考试费减免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大学生提供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凡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并于2021年11月25日12:00前将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递至运城市盐湖区行政办公中心五楼,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515室(0359-5738038)。
3.下载报名表。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盐湖区2021年公开招聘医疗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第二阶段: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必备的专业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技术能力素质。
(一)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关注笔试信息发布,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办法,总分100分,时长150分钟,一堂考完。
2.笔试内容及分值:
①报考医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卫生政策、职业道德等;医学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基础医学知识、临床医学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和医学相关知识。
②报考护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知识。护理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护理学基础、护理伦理、解剖、病理、生理、药理等护理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内容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护理专业知识。
③报考康复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康复医学基础知识和康复专业知识。
④报考财务、管理以及信息等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的公共职业能力。
(三)资格复审
1.按照岗位以招聘数3:1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低于3:1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复审提供资料(具体提供材料以岗位要求为准):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毕业生无须提供);④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在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存放档案的存档证明;⑥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一份;⑦属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及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⑧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2.按照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时间不超过10分钟,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五)综合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将采取加试面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第三阶段: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拟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一)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由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用人单位配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此环节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岗位选择由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含村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设置中已采取了集中招聘,分别设岗的情况,在拟聘用人员选岗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三)公示。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群众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最低为五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招聘单位在收到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后,聘用期内不得流动、调离,不得报考其它单位,不得擅自脱岗,不得办理辞聘等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审核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运城市盐湖区人事考试网(https://www.yhrsks.com)进行通知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请应聘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三)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由于疫情防控形势的不断变化,在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环节请密切关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健康监测、三码查验、核酸检测等工作。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生如对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其他事项需咨询的,可直接与主管部门联系。
五、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考生、工作人员违纪,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9-5738038
盐湖区医疗集团:0359-2267234
区人社局事业股:0359-2023055
运城市盐湖区2021年公开招聘医疗专业人员工作领导组
2021年 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