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845|回复: 0

湖南长沙市天心区监察委员会招聘公告

[复制链接]

1044

主题

1046

帖子

1740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740
发表于 2021-12-6 17: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中共长沙市天心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沙市天心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天心区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办案辅助人员(安全值班员)4名,综合文秘1名。

2.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2021年长沙市天心区纪委监委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保守秘密,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

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初审—发放准考证—面谈—面试—笔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聘用人选—公示—聘用。

(二)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

在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x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网站:湖南省天心人才集团官网(http://www.hntxrc.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天心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长沙市天心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亲笔签名)、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相关工作证明及岗位要求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731-85150803)

(2)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周三)9:00—2021年12月12日(周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如达不到开考人数,则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核减岗位,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3)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3日(周一)9:00—2021年12月15日(周三)17:00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时的资格复审两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聘用。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

(4)资格初审合格后,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2月16日(周四)9:00—12月18日(周六)9:00

4.面谈

(1)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须达到5: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延长报名时间或核减岗位。

(2)面谈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谈当天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须集中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24小时内的彩色健康码和行程码打印件以及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场,缺任何一份材料均不得进入考场。

(4)面谈成绩在个人面谈结束后即向面谈对象现场公布。

5.面试

(1)根据面谈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之前放弃的,根据面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4)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成绩低于75分(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在个人面试结束后即向面试对象现场公布。

6.笔试

(1)按照面谈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面试面谈成绩,根据面试面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之前放弃的,根据面试面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笔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笔试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4)办案辅助人员(安全值班员)笔试内容为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测试;综合文秘笔试内容为写作测试。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5)笔试成绩公布在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请考生自行查询。

7.体检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面谈成绩×2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40%,面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在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体检按照新进人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并进行核酸检测等相关检测,体检、检测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考察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政审考察方式为实地调查或函询。

9.公示及聘用

(1)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经天心区纪委监委研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依《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参考考生在考前应及时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2.考生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新 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所有参考考生请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所有参考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自备),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及行程卡的查验工作,排队过程中配合工作人员安排,保持1米安全距离,分批有序的入场离场,离场后禁止在现场附近扎堆、逗留。

4.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一)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二)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三)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四)  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五)考前28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六)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七)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八)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九)未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十)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六、待遇

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及劳动用工合同期制,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天心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同类编外人员执行,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附件: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长沙市天心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11-26 10:39 , Processed in 0.051148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