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344|回复: 0

福建泉州洛江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公告

[复制链接]

703

主题

705

帖子

1033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033
发表于 2021-12-10 15: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辅助从事城市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城市管理协管员(1名)

1.男性;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

(二)城市管理考评员(1名)

1.男性;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

洛江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盛街89号五楼),联系人:小黄,联系电话:28026256。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需要提供退伍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个人支付。

(四)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职位,可在报考该职位的报考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薪资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关于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9〕118号)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11-25 16:51 , Processed in 0.07382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