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湘办[2019]85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全区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年龄要求: 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48周岁以下是指197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开福区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认定。
4、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1年11月30日(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唯一凭证),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四、招聘方式和步骤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及步骤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岗位考核→公示→聘用。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2月15日-12月21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开福区卫生健康局229办公室(盛世路开福区政府大院内)。
(3)相关事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填写《2021年开福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时请提供上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毕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暂未领取资格证者,可持2020年度考试合格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证明等原件,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发放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试及资格复审
(1)考试时间:笔试暂定于2021年12月26日上午9:00;面试暂定于2022年1月9日上午9:00。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2)考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相关事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医学专业知识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内容。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各专业笔试合格分数线统一为5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高于合格分数线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1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面试人员平均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得分当场公布。
3、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60分以上者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体检人数出缺,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岗位考核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体检结果确定岗位考核人员名单,岗位考核采取在报考单位对应岗位试用的形式,时间为1周。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岗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若岗位考核不合格,则从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合格后确定为岗位考核人选。
5、递补原则
在面试、体检、岗位考核三个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形按要求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6、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按照规定和程序由各用人单位向聘用人员发出聘用通知,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具有高于报考岗位职称要求的聘用人员,如所在聘用单位有对应的空缺岗位,可以在单位内部竞聘该岗位。如该单位无对应空缺岗位,则采取高职低聘。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即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原则上3年为一个合同聘用期,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续聘。
(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采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办法,岗变薪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享受与正式同岗人员同等标准待遇,其保险参加企业单位的各项社会保险。
六、其他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开福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开福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实行诚信考试
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开福区考试诚信库。
(三)咨询与监督电话
开福区卫生健康局,0731—84558342
开福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0731—82528891
长沙市开福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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