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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滦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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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18: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经滦州市政府研究决定,为进一步加强滦州市社会治理水平,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为中共滦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综治中心坐席管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综治中心坐席管理人员:12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实行属地化招聘,应聘者应当具有滦州市户口。

3、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以及较好的沟通能力。

4、计算机相关类2名(男女各1名)、法学相关类4名(男女各2名)、文秘语言类2名(男女各1名)、财会类2名(男女各1名)、全日制本科不限专业2名(男女各1名)。计算机、文秘语言类、财会类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相关类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4日(含)以后出生至2003年12月15日(含)出生(以身份证为准),熟练使用WORD、EXCEL、WPS等日常办公软件,有相关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可将该岗位招聘名额调整到报名人数最多的岗位。

6、身体和心理健康,无残疾,无色盲,无传染类及精神类疾病,无纹身瘢痕,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吸毒史,无不良嗜好。

7、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基本条件。

8、服从管理和岗位分配。

9、市委政法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的。

(3)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5)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

四、岗位说明

(1)负责市综治中心系统平台、雪亮工程、综治视联网等系统的管理维护;综治“9+X”信息系统、精神障碍患者智能监管系统等智能管理系统的运维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反馈;各类智能终端的运行维护;视频监控大屏的监看;治安状况分析研判(需提交分析报告);电子围栏管理;网格事件流转和交办督办;其他信息系统、智能系统的运行和操作;参与文秘及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参与政法委其他工作。

(2)工作地点:滦州市委政法委(滦州市法院七楼)。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科(一楼西大厅)。

3、报名日期:2021年12月15日开始报名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报名截止到2021年12月17日17点30分。

4、报名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携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原件;近期正面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5张;《报名表》(打印版)两份(可在下方下载),获得其他技能、资格证书、奖励荣誉的需携带原件、复印件;每人收取100元考务费。

相关考试考务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六、考试考核

(一)笔试

此次招聘笔试不限开考比例。

1、考生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行政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

(二)面试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报名人员的2倍,笔试后全部进入面试。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滦海公司组织实施,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八、政审、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由滦海公司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

九、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放弃录取资格的进行递补,递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录用

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公示没有异议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

十一、岗前培训

录用后,市委政法委组织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

十二、聘用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工资按照《滦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暂行管理办法》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缴纳五险(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录用人员与滦海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年期),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十三、其他事项

1、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或依据政法委相关考核规定考核不合格或考核末位的符合辞退条件的,市委政法委可将人员退回滦海公司。

2、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或在考试中作弊的,取消资格。

3、总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事宜可通过“滦州市就业创业”公众号进行查询。

4、公告未尽事宜由滦海公司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0315-7187527

点击查看综治中心坐席员招聘报名表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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