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创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做好开发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的通知》和《雄安新区关于做好在居民区设置卫生服务点增强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选聘一批重点人群和就业困难人员从事辅助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区综合管理员辅助性岗位60个。
二、招聘范围
具有安新县户籍,失业或求职的下列人员:①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②无法通过市场途径实现就业的完全失地农民(征迁群众);③复转退役军人;④传统产业外迁转移和转型升级企业转岗再就业人员;⑤下岗失业人员;⑥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⑦残疾人;⑧被征迁失业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征迁群众、退役军人以及具有医学知识的以上求职者优先聘用。
三、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详情请见《安新县辅助性岗位设置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脱贫劳动力证明、失地证明、退役军人证、残疾证、毕业证等证明人员身份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安新县就业服务局大厅报名,详见附件2。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管理与待遇
聘用期限暂定为半年,如遇特殊情况再行调整,被聘用人员与社工办签订岗位聘用协议,岗位补贴按1600元/每月执行,并交纳意外伤害险。
报名录取时间:1月11日-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312-5321986
联系人:曹文宇、石梦
附件:
1.《安新县辅助性岗位设置表》
2.《安新县辅助性岗位报名表》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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