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提升我区创新创业服务工作水平,促进各项创新创业扶持政策落地,壮大和规范创新创业导师队伍,按照《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十条措施(试行)》(承高党政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创新创业导师选聘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创新创业导师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业务水平扎实;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参与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具备与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相适应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能为创新创业人员、区内企业提供政策和经营指导服务;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我区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活动,并较好地完成指导服务工作;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二、选聘范围
承德高新区创新创业导师主要来源于:
(一)知名企业家、企业高管、中小企业创业成功人士;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相关创业就业方面的专家学者;
(三)熟悉工商、财税、金融、法律、农林技术、科技、人力资源、项目包装等相关政策法规或从事相关实践的专业人士;
(四)从事创业培训、创业咨询工作等工作人员;
(五)行业专家、金融投资机构等专业人员。
三、选聘人数
本次选聘创新创业导师20人。
四、创新创业导师服务内容
创新创业导师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一)主动承担对创业团队、企业的帮扶责任,为有创新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各类企业、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二)主动对接区内企业,积极为区内企业开展帮扶和指导;
(三)接受企业和创业者委托,对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四)每年参与创新创业指导相关活动不少于2次,并及时报送《承德高新区创新创业导师指导服务情况登记表》(附件2);
(五)保守所辅导企业的商业秘密。
五、选聘程序
1.报名事项
申请人填写《承德高新区创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学历证明及其他与创业指导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送。高新区科技局根据导师条件、参与服务的意愿及承诺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创业导师人选。
2.导师聘任
入选的创新创业导师将在承德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并由承德高新区科技局颁发聘书。
六、申报时间
2022年2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gxqkjjjd@163.com,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大厦附楼901室。文件名称标注 “姓名+双创导师申报材料”。
联系人:景迪 0314-2551289
承德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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