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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六中校医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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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3 16: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招聘校医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具有银川市区(三区)户籍的在职医护人员。应聘对象还须符合下列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善于沟通交流,服从工作安排。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或护理学专业毕业,并具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可适当放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无受工作单位处分或其它违纪违法行为。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2月23— 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银川市金凤区福州南街366号,校财物保障处。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809508518 。

(二)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材料现场报名:

1、报名表(自行打印附件1),并准备2张1寸近期免冠正照)。

2、身份证、户籍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核

本次招聘方式为面试,由学校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成绩合格的报考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考生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校医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关系。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方可录用。

六、聘用与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临时合同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严格执行国家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临时工在受聘期间按岗位享受的劳动报酬,不低于银川市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银川市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年节福利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

本公告由银川市第六中学负责解释。


2022年2月22日
附:登记表通过百度网盘下载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ock5XHjgCfF2wgcRIKTgg?pwd=d4x8

提取码:d4x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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