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决策部署,昔阳县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3人,用于从事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工作,望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一、招用人员类型及数量
本次共开发公益性岗位33个,招用人员类型为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困难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具体单位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单 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学历要求 | 1 | 昔阳县大寨镇人民政府 | 3 | 就业服务 | 高校毕业生 | 2 | 昔阳县界都乡人民政府 | 3 | 就业服务 | 高校毕业生 | 3 | 昔阳县东冶头镇人民政府 | 3 | 就业服务 | 高校毕业生 | 4 | 昔阳县三都乡人民政府 | 3 | 就业服务 | 高校毕业生 | 5 | 昔阳县乐平镇人民政府 | 3 | 就业服务 | 高校毕业生 | 6 | 昔阳县皋落镇人民政府 | 3 | 就业服务 | 高校毕业生 | 7 | 昔阳县李家庄乡人民政府 | 3 | 就业服务 | 高校毕业生 | 8 | 昔阳县赵壁乡人民政府 | 3 | 就业服务 | 高校毕业生 | 9 | 昔阳县沾尚镇人民政府 | 3 | 就业服务 | 高校毕业生 | 10 | 昔阳县孔氏乡人民政府 | 3 | 就业服务 | 高校毕业生 | 11 | 昔阳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3 | 就业服务 | 高校毕业生 |
二、招用人员范围
具有昔阳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计划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招收的、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管理范畴,且毕业五年之内(2017年以后含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靠借贷上学;
(二)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工资标准2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
注: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大学、各类非学历教育的毕业生均不在此范围中。
三、招用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二)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即日起。
2.报名地址:昔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
3.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户口本。
(二)面试。本次招用不组织笔试,由各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试,招满为止。对申报单位岗位超过其招用人数的报名人员,可自愿选择给予调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昔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为每月176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六、录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暂行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七、监督
本次招用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354-3806060
昔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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