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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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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1 17: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社发〔2020〕108号)精神,结合我镇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安排

本次招用公益性岗位总数1名。岗位名称:基层就业服务协管,从事维新镇就业服务等工作。

二、招用对象及条件

(一)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二)农村脱贫户及监测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有责任心,认真负责,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符合条件的脱贫户优先。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

维新镇社保所。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023-45863748。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有效的登记失业《就业创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审核及面试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相应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重庆市铜梁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派遣至我镇工作。

四、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协商一致是否续签。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服务期限按规定不超过3年。其用工管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为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负担。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作为劳动合同内容予以明确,且从事公益岗位期间不能有其他形式就业或自主创业(包括法人、股东、监事等身份)。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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