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实现教育强区目标,根据师资情况,公开选调区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50名
一、选调范围
峰峰矿区户籍、峰峰矿区生源或配偶为峰峰矿区户籍,在区外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岗位、人数
1.高中15人
2.初中15人
3.小学20人
四、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所报学段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一致(高学段可报考低学段);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的考核结果);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结婚证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3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表现的;
3.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违法犯罪受到司法部门治安、刑事处罚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的;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2022年3月24日8:30至2022年3月27日17:3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二)报名时须提供:《峰峰矿区2022年公开选调区外在编在岗教师报名申请表》、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籍资料(本人户口本、配偶户口本及结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及表彰通报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同时提交电子版《教师报名申请表》。
(三)岗位名额调整
资格审查初选人员产生后,如果报名岗位有空缺的,则将剩余招聘岗位名额调整至其他岗位。
(四)面试
1.面试方式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面试。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说课时间为8分钟。本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和创建新课堂理念等方面内容。
3.面试打分
评委对考生面试的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打分均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五)学历、职称、奖励积分
1.学历:硕士研究生12分、本科10分;
2.职称:高级12分、中级10、初级8分;
3.奖励:国家级15分、省级10分、市级5分,(按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的最高一次荣誉称号、业务奖励计算。荣誉称号、业务奖励以《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奖励项目表》为准)。
学历、职称、奖励三项得分相加,得分按同一岗位第一名的积分为100分的比例进行折算,为此项最后积分。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办法:面试分数×70%+(学历、职称、奖励积分)×30%﹦总成绩。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且由当地人事、编办等有关部门出具在编在岗、同意调出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凡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并列情况,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聘用
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职称资格较高者,职称资格取得时间较早者。如再相同,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由选调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人选,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办理人事关系调配手续。聘用人员由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后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凡选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参加选调人员要随时关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相关信息,凡因自己未及时关注选调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参加选调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调。
咨询电话:峰峰矿区人社局:0310-5182288
峰峰矿区教体局:0310-5193106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 0310-5182227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工作日)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峰峰矿区公开选调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