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为加强武平县社区矫正工作,现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劳务派遣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一)招聘人数:4名。
(二)岗位:各基层司法所。主要从事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社区矫正档案管理等非执法岗位相关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热爱社区矫正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各类电脑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法律、教育、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或者实践经验的优先;
(六)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机关正在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其他开除处分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武平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平川街道政府路64-5号)。联系电话 0597-4860885 联系人:钟女士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武平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录报名表》
4.报名须提供材料证件: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二寸照片2张等。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要求,如实准确提供资料。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者,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和面试均由武平县司法局组织。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范围参考《刑法》《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迟到或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聘用名额1:3比例(含并列名次)进入面试。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四)体检及考察
1.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2.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总成绩顺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武平县司法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用工人员将予以正式聘用。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
实行劳务派遣,由我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我局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确定正式用工关系。县司法局具体安排派遣人员工作、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派遣人员必须按用人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二)试用期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规定执行。
(三)正式用工后待遇
按照与我县在岗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工资标准一致,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四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97-3339862 ,咨询电话:0597-4860885
武平县司法局
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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