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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高碑店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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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18: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以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由人社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不限;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4.性别:男性3名、女性2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6.禁止报考条件:曾被解聘或开除公职的、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不得报考。
计算年龄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
2.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c9fbf1f4373c477d
3.报名时间:2022年3月31日9:00至4月4日17:00;
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4月4日18: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4日19: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考生防疫须知及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4月6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bd2021163@163.com )。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缴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9)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疫情防控态势发生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公开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指定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笔试
1.考生报名成功后,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100分。
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绿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和48小时内纸质版核酸检测报告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6.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考生达不到1:3时,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7.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系统通知。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工作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复审时提供即可)。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2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3.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4.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产业经济学专业者、有招商引资工作经验者、学历高者、笔试成绩高者。
2.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将在报名网站予以另行通知,敬请考生及时关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
(六)考核
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核程序的考生,应按要求提供本人人事档案等相关资料,自接到通知起2日内不能提供或资料存在造假等情形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具体时间另定)。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空出的岗位,在同岗位中依据总成绩等额递补。成绩相同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
(八)薪酬待遇
新招聘人员采取与事业单位自筹劳动者同工同酬方式进行薪资发放。招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
四、纪律与监督
(一)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事项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遇有回避情形的人员应自觉、主动回避。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五、咨询
报名资格条件及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0311-85088053、86660751(9:00-17:00)咨询。
附件:1.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考生防疫须知及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高碑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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